八年前的某个夜晚,我翻来覆去睡不着,半夜摸出充电池,借着小小的显示灯的光,在那个没有灯光的宿舍里,写了我人生的第一封情书。
我还记得当初在信里写:我一直睡不着,因为有件很重要的事一直没对你说——我喜欢你,不管你喜不喜欢我。王菲的歌里说:你喜欢不如我喜欢,你的不满成全我的美满。希望我不会吓到你。
阿当说我的确吓到他了。他是个内敛的男生,给我的回应只是说他喜欢和我在一起的感觉,如此犹豫不决,让我觉得很受挫。我给了他三年的时间考虑,他也一直小心翼翼对待我们尚未成熟的感情,不轻易说“爱”,只是说“喜欢”。
时隔三年,某次我们一起逛街,在一家店里看上一款MP3,阿当跟店主人砍完价,在付钱的时候,老板娘突然问我:“他是你男朋友吧?”
“呃,不是。”我的第一个反应,像是两个学生偷偷谈恋爱被发现了一样,条件反射地掩饰。当然,我还是希望在阿当确定之后,我才能肯定地说我们是男女朋友。
从店里出来,阿当拉住我问:“不是吗?你确定不是我女友吗?”
“你确定是吗?”我反问他。
“是啊,我一直以为是。”
“可是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。”
“那我现在问你,阿夏,你愿意做我女友吗?”
“愿意!”
回去之后,阿当写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,满满16页信纸,正反面都写满了。好像是沉淀了多年的感情瞬间倾泻出来一般。这回,他明明确确地表白了。
谁也不会想到,当初我们的一封信,一句明确的表白,足足会影响我们一辈子。
阿当提起情书的事时会问我:“当初你哪来的勇气说喜欢我?”
“因为我年少轻狂。”
有些事,太过犹豫,并不是什么好事,但我只轻狂过那么一回。
